身為不分科住院醫師,在各病房/科部服務與受訓是必須的。於是時光飛逝,鴿來到了醫院的急診部門。來到急診嘛,不免俗地就會跟同事聊到許多根本不該來急診的案例,例如長痘痘的啦、蚊子叮的啦(別懷疑)、睡不著的啦、眼睛癢的啦、膝蓋已經痛了三個月(!!)的啦…種種不勝枚舉。不過急診的醫護人員多少習慣了也就見怪不怪,頂多聽到主訴時翻個白眼。但是今天還是聽到兩個案例不得不跟大家分享,因為實在太經典了。
※案例一:約莫60歲的阿公,因為沒錢買晚餐肚子餓到不舒服,因此來掛急診。
※醫師處置方式:自掏腰包給阿公70元,讓他退掛去買晚餐,結束這回合。
※案例二:中年男子,晚上回家時忘記帶鑰匙進不了家門,又因為太晚了找不到鎖匠,因此來醫院掛急診,希望有床可以過夜。
※醫師處置方式:把病人趕走並退掛,結束這回合。
急診的資源很有限,所謂的「急」是緊急,而不是「病患很急」。常會遇到患者不太清楚自己病症的輕重緩急(例如發高燒)而來掛急診,這種醫護多少可以體諒。但是對於如上這類完全來亂的主訴,根本白眼都快翻到後腦勺去了。
#來到急診請遵照檢傷分類流程
#絕對不是先到先看
#體諒急診醫護人人有責